一、評價報告基本情況 | |||
報告名稱 | 貴州余慶東立水泥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 | ||
報告編號 | MDP22-0160 | 風險類別 | 嚴重 |
評價單位 | 貴州明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報告編制人 | 貴州明德工程咨詢 |
用人單位 | 貴州余慶東立水泥有限公司 | 用人單位聯系人 | 邰總 |
項目地理位置 | 貴州省遵義市余慶縣大烏江鎮涼風村 | 屬地管理部門 | 貴州省遵義市余慶縣大烏江鎮 |
現場調查人員 | 唐素華、呂勇、秦健源 | 調查時間 | 2022-07-27 |
用人單位陪同人(調查) | 邰志濤 | 政府監管編號 | ZJ202207180017 |
采樣、檢測人員 | 唐素華、呂勇、秦健源 | 采樣、檢測時間 | 2022-07-27 |
用人單位陪同人(采樣) | 邰志濤 | 政府監管編號 | ZJ202207180017 |
評審專家 | / | 評審時間 | 2022-09-27 |
提交時間 | 2022-10-10 03:25:17 | 審核時間 | 2022-10-10 03:25:17 |
二、項目簡介:
單位名稱:貴州余慶東立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貴州省遵義市余慶縣大烏江鎮涼風村
用人單位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行業類型:水泥制造(粉磨站)
生產規模:年產60萬t
產品方案:復合硅酸鹽水泥(P.C32.5)
用人單位已成立了職業衛生領導小組,制定了職業衛生相關制度并實施,配備專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上墻,有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記錄。自用人單位2019年委托貴州安康健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貴州余慶東立水泥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以來,企業在生產工藝、主要生產設備、原輔材料、總平面布置、職業病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配置方面未發生變化。
三、評價結論與建議:
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技術導則》(WS/T751-2015)文件的要求對該用人單位各項進行評價匯總,詳見分項結論匯總表3-1。
表3-1 貴州余慶東立水泥有限公司分項結論評價表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基本符合 | 非生產區位于最小頻率風向西風(W)的側風向。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
6.應急救援設施 | 基本符合 | 未進行演練 |
7.職業健康監護 | 不符合 | 未安排復查人員按要求進行復查 |
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
10.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 符合 |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不符合 | 未申報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符合 |
根據本次評價檢測結果,結合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設備布局情況、產品種類等特點,用人單位屬于“非金屬礦物制品業”中的“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業”,充分考慮其工作場所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學特征、濃度(強度)、潛在危險性、接觸人數、頻度、時間、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風)險程度等進行綜合分析,判斷該用人單位為職業病危害嚴重類別。
(1)盡快在“貴州省職業衛生監管信息系統”網上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接受監督管理并在線打印申報回執單。
(2)建議用人單位嚴格按照《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的要求,補充更新職業衛生管理文件、相關記錄,建全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加強監督管理,并做好記錄備查。
(3)建議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要求。對需復查的職工安排進行職業健康復查。
(4)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教育,加強職業病防治、防護設施、個體防護用品、事故應急救援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其職業病防治觀念,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
(5)定期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生產設備、物料輸送管道進行維護和檢修,避免因防護設施損壞、設備管道泄漏導致各崗位職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超標。建議用人單位在醒目位置設置應急救援處置方案,落實應急救援措施。
(6)建議定期清理裝載機駕駛室和水泥生產區作業場所衛生,保持駕駛室內、作業場所清潔,避免二次揚塵對員工健康造成傷害,并在作業時緊閉門窗,開啟防護設施。
(7)建議企業定期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維護和檢修,避免因防護設施損壞而導致各崗位職工接觸的職業危害濃強度值超標。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保障設備運行正常,避免因設備損壞而造成各崗位職業危害因素濃強度值超標。定期對從業人員操作室和值班室的門窗進行維護,避免因損壞而導致粉塵和噪聲危害。
針對接觸高噪聲設備的職工,企業應加強作業人員防噪聲耳塞的佩戴監督管理。針對裝車工,應監督正確佩戴個人防塵防護用品,及時更換濾膜,加強個體防護,確保作業人員職業健康。
建議用人單位在醒目位置設置應急救援處置方案,落實應急救援措施。應定期對急救箱的藥品的使用情況和產品有效期進行核實,及時補充必需藥品和更換過期藥品,并專人管理。
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制度》相關要求,每年委托具有職業衛生資質的機構或單位對生產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一次,每3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并將檢測結果通過公示欄告知職工。
下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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